睢宁县殡仪馆提供殡仪服务:殡葬礼仪服务、遗体处置服务、遗体火化、骨灰安葬安放服务、丧葬用品服务
在县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,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,2014年度殡仪馆的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健康推进,各项工作都完成了目标任务。具体情况汇报如下。 一、加强内部管理,规范殡仪服务 1、强化内部管理。实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,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,明确各工种岗位职责,加强管理,狠抓落实,坚持以制度管人,用制度管事,使殡仪服务纳入制度化、规范化管理轨道。 2、强化安全意识。落实安全措施,每周一组织人员对冷冻房、配电室、油库、骨灰寄存室、车辆、火化炉等部门及设备进行安全检查,尤其是冷冻房,实行24小时不定时检查,记录在案,责任到人,确保安全服务无事故。 3、坚持值班制度。做好春节、清明、五一、端午、中秋、国庆等节假日的值班安排工作,为节假日期间治丧群众提供便利。特别是清明祭扫期间,更新配备消防器材,安排专人负责,倡导绿色殡葬、文明祭扫,引导群众自觉树立丧葬新风,确保清明祭扫安全。 二、加强行风建设,开展优质服务 1、加强行风建设。统一着装,挂牌上岗,规范行业标准,开展优质服务,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,提升社会满意度,真正做到“人生有终点,服务无止境”。 2、实行阳光殡葬。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,公开服务承诺和办事流程,公开举报电话,设立意见箱,自觉接受群众监督,提高殡仪服务质量,以“服务第一、丧属至上”为宗旨,引导丧属自主选择,明白消费,力争使丧属满意。 3、开展优质服务。增强服务意识和窗口意识,开展“优质服务月”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,实行人性化服务,树立“丧属至上”的服务理念,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,提升社会满意度。 三、加强业务管理,杜绝铺张浪费 1、做好殡仪服务工作。2014年共火化遗体 7436具,其中火化本县 7389具、外县 47具,业务收入共计736.3万元。2014年火化“九类人员”986具,其中:低保户608具,五保户304具,优抚对象65具,减免丧葬费625280元;社会无名尸9具,减免丧葬费68670元,以上九类人员共计减免丧葬费693950元。 2、加强生产物品领用管理。为杜绝浪费,严格控制馆内生产及非生产物品的领用,所有物品需经分管馆长签字后方可领用,有的物品领用则采取以旧换新的制度。全馆六台车辆加油均使用IC卡专人定点定车加油,车辆维修由分管馆长安排专人定点维修。 3、控制非生产性支出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禁止五十二个不准和省市县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,公务招待严格执行县局下达的标准,重大经费支出集体研究后报请局领导批准,每月向局领导书面汇报收支情况,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。 四、加强政策宣传,推进殡葬改革 1、为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,革除丧葬陋习,于2014年4月1日在《今日睢宁》专版全文刊登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》,并对《意见》的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解读,让大家充分了解《意见》的内容要求,自觉主动积极参与殡葬改革,共同推动殡葬改革的深入开展。 2、为减轻城乡居民殡葬负担,保障城乡居民最基本的殡葬需求,使人民群众生活的更有尊严,让社会更加公平、和谐,于2014年9月29日在《今日睢宁》全面宣传我县的惠民殡葬政策,对惠民殡葬政策的执行时间、减免对象、减免标准、操作方式以及近年来的减免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,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,让惠民殡葬政策家喻户晓,深入人心,深得民意。 3、为打造“阳光殡葬、便民殡葬、文明殡葬”,切实贯彻落实惠民政策,于2014年11月21日在《 徐州日报 》第06版徐州360宣传报道睢宁县殡仪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,落实阳光殡葬,执行“六公开”制度,对所有殡葬用品和设施实行政府采购或集中公开采购,殡葬服务及用品销售实行明码标价,不以任何形式捆绑或强制提供选择性服务,并按规定及时办理“九类人员”基本丧葬费减免手续的做法。 4、为加强殡葬服务单位行风建设,提升殡葬服务水平,于2014年12月7日在《徐州日报》第08版徐州360宣传报道睢宁县殡仪馆建章立制,强化内部管理;优化服务,塑造行业形象的一些做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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